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生效民事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为此,丰林县人民法院积极鼓励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诉中保全,让更多的案件当事人能够通过财产保全制度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胜诉当事人早日实现债权提供了财产保障,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为执行案件成功执结按下“快进键”。

我院在受理于某与朱某、赵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某多次讨要欠款,朱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给付。眼见拖欠多年的欠款讨要无果,于某起诉至法院。因诉讼程序复杂,涉及案件当事人过多,且部分被执行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为防止诉讼过程中朱某、赵某等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其合法权益,于某积极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予以保全。审理结束,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因申请人提前对被执行人赵某财产进行保全,已冻结银行卡款项刚好足够偿还拖欠于某的18万余元欠款,该案立案执行仅一天便顺利执结,有效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只是我院落实财产保全制度,维护司法权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受理了多起财产保全案件,为多位申请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2020年即将结束,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执行质效为抓手,以财产保全为依托,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切实履行执行职能,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