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经县委组织部及县直机关工委批准,6月9日上午,丰林县人民法院召开党总支委员选举大会。考虑到疫情期间避免大量人员聚集,本次选举采用设县法院主会场、红星法庭分会场、五营法庭分会场,同步选举的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李宏丽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政工科副主任科员刘淑华主持。

会议宣读了《中共丰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名单及计票人、监票人人选。在计票人、监票人的组织和监督下,全体党员认真、慎重地填写好手中的选票,并向投票箱中投入了庄严的一票。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5名。




当选的党总支委员召开了丰林县法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书记及委员分工。经过投票选举,于虹同志当选为中共丰林县人民法院总支部书记,刘淑华同志为副书记,王姝君同志为组织委员,张强同志为宣传委员,马浩洋同志为纪律委员,按程序办理批准备案手续。


本次选举,产生了丰林县法院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丰林县法院将从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入手,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