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民法院 |学习民事证据新规定,提升诉讼服务高质效

发布时间:2020-05-11 09:55:31


      为加强理解和准确适用新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丰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此《规定》。





       干警们认真学习了《规定》的全文,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规定》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对新修改和新增加部分,如该《规定》中提出的当事人自认规则、证人出庭、申请鉴定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


       大家边学习边互动交流,既熟悉了司法解释条文,又掌握了规定的精髓,对新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确保今后能够娴熟运用新《规定》指导民事诉讼实际工作,既实现好实体正义,又实现好程序正义,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小贴士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共100条,包含了保留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未修改的11条,对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修改的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12/9bce4fdad6734765b316f06279aba6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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