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上午,丰林县人民法院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对全院1至4月份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开展进行安排和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曹雪飞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共三项议程,原新青法院副院长于虹传达了2020年中共丰林县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政工科负责人苏好爱传达学习了《全市法院集中开展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符玉杰讲解了上级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工作的最新要求。
院长曹雪飞在讲话中指出,四月份,我院严格按照市中院关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结案率有所提升,工作延后现象明显好转。但通过梳理发现,仍然存在着部分案件审限长、卷宗归档滞后等问题。各庭室、员额法官要认真查摆问题、找清原因、对症下药,充分重视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对标上级法院要求六月底结案率绩效考核指标达75%的要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案件结案率提上去。
会议研究决定,为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更方便的指导群众如何正确有效地进行诉讼和调解,下一步,丰林县法院将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街道、村屯、林场所设置诉讼服务点,定期在指定服务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纠纷和法律问题进行详尽的解答,排解法律疑惑,减少诉讼风险,最大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会议特别强调,五一假期来临,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关于严明“五﹒一”小长假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等规定及要求,严禁组织和参加除共同居住亲属外的私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所有人员未经批准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