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民法院 |上门开庭,传递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0-04-23 09:13:47


        日前,丰林县人民法院开启司法便民绿色通道,为因病瘫痪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开庭服务,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在审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丰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案件被告陶某因病瘫痪在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陶某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办案法官符玉杰本着“宁可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情怀,决定采取上门开庭方式,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被告陶某家中。

        按照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在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后,此案在被告家中正式开庭审理。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态度缓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切实为百姓着想表示衷心的感谢。尤其是被告陶某,“万分感谢法院体谅我的难处,能为了我上门开庭”。

        “上门开庭”,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将法治的善意落实到“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上,是丰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实现便民司法承诺的切实举措,既充分体现了法治的精神要义,又生动诠释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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