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林县人民法院五营法庭严格按照市中院《关于疫情期间司法办案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孔某拖欠原告仲某借款3年之久,被告因身体患病影响工作能力而无法一次性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共计18万元,被告本想和原告协商降低还款金额、延长还款时间,但一直未协商出满意的结果。在审理过程中樊庆华法官抓住本案焦点问题,准确判断当事人情感变化,寻找调解的切入点,最终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由被告孔某分三次偿还原告仲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5万元,该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当樊庆华法官正在有序调解仲某与孔某的纠纷时,法庭诉讼服务窗口新立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随机分案,该案件由刘召东法官主审。在得知自己的案件被告与樊庆华法官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系同一被告时,刘召东法官立即找到原告赵某沟通了解案情,并对赵某诉讼请求中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让赵某明白其诉讼请求中存在不合理之处的原因,避免其稍后与被告孔某产生无意义的争执。17时30分,樊庆华法官审理的原告仲某与被告孔某的借贷纠纷案件刚一结束,被告孔某就被书记员领到了调解室,刘召东法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始调解。由于之前已经对原告做了解释说服工作,原告也考虑到被告孔某身体患病的因素,该案件迅速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孔某一次性偿还原告赵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1万8千元,当双方核对完笔录签字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不一般!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得什么时候结案!”两件案件的同一被告孔某在走出法庭时由衷地说。
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案件的最终和解,充分体现了丰林法院法官们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娴熟高超的调解技巧,不仅化解了两起民事纠纷,也通过司法途径促进社会和谐。连日来,丰林法院不断提升调解力度,加大办案效率,对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快审快结,调解优先,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把“司法为民”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