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民法院 | 防疫期间首例刑事案件开庭了

发布时间:2020-03-19 14:39:20


“现在开庭!”318日上午,丰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本次庭审,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程直播。


          经审理查明:2016年春季至2017年冬季间,被告人于某为获取烧柴,先后多次使用弯把锯盗伐落叶松树枯死木31株。经鉴定被盗伐林木立木蓄积总数为3.9249立方米,价值人民币   633.27元。考虑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于某,你对判决结果是否有意见?是否上诉?” “无意见,不上诉。”随着闭庭的法槌声响起,经过26分钟的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以盗伐林木罪,依法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



        鉴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减少人员聚集,丰林县人民法院充分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审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是坚持院、庭长办案机制,院长亲自参与协调审理案件,在全院法官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二是主办法官提前梳理案情、核对证据,与被害人、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沟通,充分保障其各项权利;与公诉机关、看守所提前对接,做好准备。三是严格按照市中院《关于疫情期间司法办案工作的安排部署》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前与公安和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所有参加庭审的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审判大厅进行全面消毒并开窗通风,确保防疫期间参与庭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丰林法院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确保案件审判工作不停滞、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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