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告知

发布时间:2020-02-03 18:14:28


丰林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告知

 

近期,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黑龙江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防疫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诉讼服务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丰林县人民法院已开通网上立案服务,如有立案需求,建议优先选择网上立案服务,尽可能减少出行。

网上立案的具体流程:

一、搜索微信小程序

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下拉出现小程序搜索界面,搜索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这一微信小程序可以帮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网上立案。

 

二、身份认证

进入后点击未认证按钮进行身份认证。输入身份信息分别进行证件核验、手机验证和人脸识别。将所需信息全部填写正确后,出现阅读告知书界面,阅读后点击同意并签名,签名完成,即为实名认证成功,方可进行网上立案。

三、立案登记

点击网上立案,选择审判立案,在“即将打开黑龙江法院微诉讼小程序”界面选择允许选项,跳转页面后,点击申请立案。选择受理法院、案件类别、申请人类型,申请人类型处分为“为本人”和“为他人”两项,申请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如果为原告本人,点击为本人选项,如果是原告的代理人代为网上立案,则需点击为他人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必填选项,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确定无需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后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四、法院审核

当事人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后,立案法官将在内网审判系统进行审核。若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不符合网上立案的要求,立案法官将通过网上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若网上立案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通过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通知其到法院自行领取《诉讼费预缴通知书》,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就算作在网上立案成功。

目前,网上立案工作仅适用一审民商事案件,有需要进行一审民商事立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这一微信小程序进行立案,也可通过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选择黑龙江诉讼服务网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立案。

今后,丰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网上立案平台为需要立案的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法院。

司法服务热线:12368

立案咨询电话:0458358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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