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新青区人民法院荣获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7月9日下午,中共新青区委、新青区人民政府召开“法治新青”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全区各政法系统单位及部门主要领导参加。
为弘扬法治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不断增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诚信的“法治新青”,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群体。我院评为2018年度“法治新青”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评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院刘养龙、台培海、胡佳慧3名同志评为2018年度新青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新青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后,院党组要求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知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着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为新青区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绩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