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在新青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根据新青区人民法院院长荣涛的提请对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事项进行投票表决,7名人民陪审员获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颁发了任命聘书,并庄严宣誓。至此,顺利完成了新青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此次选任工作于2018年10月启动,由新青法院联合区司法局确定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方案,以随机抽选为主、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为辅的方式进行,是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的首次选任。经过考察、考核和公示,最终选取了7名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向新青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体现了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和广泛性。
今后,新青法院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