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3时30分,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新青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志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行贿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一案的庭审历时两天,终于落下了帷幕。从被告人的押解,到法庭的审理一直井然有序。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等约120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合议庭组成人员仔细阅读了75本卷宗,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方案,明确了合议庭成员庭审分工。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进行,我院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2日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从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23名证人出庭,到向被告人展示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庭前会议全过程,是我院严格执行三项规程,深化庭审实质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主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而激烈的辩论,法庭切实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原来预计一天的庭审时间,因为查明案情和充分质证、充分辩论的需要,法庭依法合理地予以延期,以保证公正审判。
仇志案件在全市上下备受关注,通过该案严格依法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并使审判过程为社会所了解,有助于相关刑事诉讼制度和现代法治理念的解读宣传,对于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公务人员,可以说是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宣传课,一场反腐倡廉的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