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法院“百日攻坚见成效,执结积案维权益”

  发布时间:2017-09-25 16:49:50



“感谢新青法院,感谢办案法官,多亏了你们我才能拿回这笔1万多元的欠款, 17年啦,这笔钱我终于拿到手了!925日,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手拿锦旗来到我院,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照天地,为民解忧暖人心” 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我院执行局冯光照局长的手上。称赞新青区人民法院高效的工作,使其被拖欠17年之久的人工费,得以及时执行到位。


2000年917日,原被告双方口头协议,原告承包被告在新青区建筑楼房水暖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先后支付人工费6700.00元,尚欠11800.00元,并于2001120日出具欠据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此,原告孙某诉讼到我院。经我院开庭后判决被告给付11800.00元人工费。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只履行3000.00元后失联,至今下落不明。原告孙某于200111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法官采取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名单、派专人蹲坑守候等多项举措多方调查亦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多方查询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院领导高度重视,由院长亲自挂帅,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靠前指挥,多次研究执行方案、制定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院领导决定转变执行方向,加大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积极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力争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属代为履行。

为了维护申请人孙某的合法权益,不让其权利躺在判决书上。执行法官不远百里,多次上门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思想动员。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亲属释明法律,希望其能代为履行判决;另一方面,将申请人家中的生活情况逐一说明,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全力协调下取得了被执行人亲属的理解与支持,于日前代为履行了全部的欠款。申请执行人拿到了17年渴望已久的人工费,案件顺利执结。


上述案件仅仅是“百日执行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的成果之一,在“百日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我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全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提升了执行效率,解决了一批沉积案件。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通过用足、用好、用活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最大程度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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