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法院:审执联手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7-06-23 11:22:50


“冯法官,我的案子已经在法庭履行完毕,请您帮我解冻账户。”527日,被告赵某在其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及时归还欠款。这是今年该院又一起审执配合的成功案例。
赵某因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未及时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承办法官作出保全裁定后立即移送执行局。执行干警当日查询到赵某有银行存款,并冻结了赵某在农业银行存款。赵某得知打进去的存款被法院冻结后,十分着急,遂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要求与原告李某协商。经协商,赵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协议义务。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了审执配合,该院制定了《新青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了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中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明确了保全案件7日内结案。该实施办法强化了立、审、执配合联动机制,进一步了保护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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