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法院: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感化促履行 作者:新青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06-10 11:16:08
5月7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被执行人终于打开心结,当场支付小芳的抚养费6000元,一起因父母矛盾而拒付女儿抚养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这也是新青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的又一生动故事。
孙某与王某于2002年喜结良缘,婚后相敬如宾,和睦相处。2003年双方育有一女,取名小芳。因生活琐事,夫妻矛盾不断,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因女儿的降临变得鸡飞狗跳、“战火不断”,王某于2015年11月向新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小芳由其母王某抚养,其父孙某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元。2016年度抚养费到期后,孙某未自动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等各方面对孙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孙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孙某只是一个劲地数落王某的是是非非,吐露出对王某的种种不满,谈及伤心处时感情失控。见状,执行法官只好先稳定其情绪。
5月7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孙某。这次,执行法官以小芳为切入点、突破口,围绕小芳的健康成长与其父孙某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促膝长谈近1个小时。俗话说的好,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果不其然,孙某被执行法官的亲情所感化,当场将6000元抚养费支付给小芳,并为其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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