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法院:父替子还债 两案一日结

  发布时间:2017-05-23 11:14:01


    近日,新青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6年1月,李某因做生意分别向孙某、陈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6个月还清。借款到期后,两人多次催问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2016年11月,法院判决李某分别向两原告偿还借款2万元。因追债未果,两原告申请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李某在外地打工,无可供执行财产。2017年2月,执行法官通知李某父亲替李某来拿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转告李某逃避执行将面临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李某父亲表示其子在外打工,目前没有履行能力,但为了儿子能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他愿意替其子偿还借款。当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李某父亲同两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两案共以40000元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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