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我省全体法院干警认识了一位优秀的好法官,她就是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同志。
刘春荣法官展示了新时期法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我们勇争优秀,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当我们抱怨工作劳累时,不妨看看她都在做什么,带病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不辞辛苦的化解当事人纠纷;当我们认为工作时,看看她都在做什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甚至在过节期间仍在调解百姓的家庭纠纷;当我们不满工作繁杂时,看看她在做什么,深深的融入自己的工作,百姓信赖她,政府信任她。榜样的力量是神奇的,当我们面对这样优秀的法官时,我们会不自觉的进行比较,寻找差距,改正自己,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她所体现的正是一名真正优秀的法官应该有的面貌与情操。
在本次活动中,我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热情高涨,刘春荣法官的事迹感动着我院的每一位干警,使我们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大家一起努力,互相督促,形成了向榜样学习,向先进看齐的良好氛围。全院干警们不仅自己向刘春荣法官学习,还积极向亲朋好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推广,讲述刘春荣法官的事迹,弘扬刘春荣法官的精神,让社会各界、百姓群众关注法院的工作,增加对法官职业的了解。
伟大的事业,造就先进的任务,孕育崇高的精神。刘春荣法官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依法办案、惩恶扬善,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在平凡岗位上谱写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赞歌。
向刘春荣法官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为民情怀,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刘春荣法官向我们展现了新时期法官职业风采,激励我院全体干警牢记宗旨、依法履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我们也将继续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尊重法官、支持司法改革,并将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唱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