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法院五日执结拖欠民工工钱

  发布时间:2017-02-03 08:48:48






新青法院五日执结拖欠民工工钱


“要是没有你们法院,这年我们可咋过呀!”“谢谢法官了,亏了有你们,要不这工钱不知啥时能给?”……元月29日,在新青区人民法院,9名农民工拿着到手的18980.00元工钱你一言我一语地激动的说道着。

2015年初,9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何某达成劳务协议,由9名农民工在某冷库进行房屋修缮工程,按绩效工资进行计算。工程完工后,何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劳务工资。无奈,9名农民工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何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迫于无奈,9名农民工于124日向新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得到了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要求第一时间解决农民工劳务工资问题。

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在向被执行人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向他讲明了近期最高法院和省市出台的一些惩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办法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及时到银行查扣了何某在银行存款,迫于法律和银行存款被查扣的压力,何某最终与9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

从申请执行到执行终结,仅仅用了5天时间,当看着9名农民工一张张地数着自己用汗水赚来的工钱时,法官们欣慰地笑了。

文章出处:新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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