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法院严禁党员干部置办“学子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1 14:46:01


各庭、室、科、局、队:

2019年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巩固制止摆设“学子宴”的工作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借机敛财的监督检 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节俭的良好氛围。

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规定》和市中院、区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置办“学子宴”的通知》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就我院严禁党员干部置办“学子宴”聚敛钱物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执行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廉政准则》,不准借子女上学之机摆桌设宴,铺张浪费;不准借机收受礼品、礼金聚敛钱物;不准通知本院人员和业务职权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参加操办活动;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分批次、分地点进行操办活动;不准用公车送子女去学校报到;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学子宴”、“谢师宴”等活动。

二、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狠抓反面典型。院党组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召开中榜考生家长座谈会、印发文件、走访谈话等多钟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勤俭节约、廉洁 自律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风气。院纪检监察要以查处反面典型为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摆设“学子宴”的,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除收缴收受的礼品、礼金外,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禁止摆设“学子宴”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保责任。院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督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对因教育不到、制度不严、监管不力,出现违纪问题的,要对院各级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四、深入开展专项举报,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开展专项举报工作,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举报电话:3679077

新青区法院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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