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3-08-15 15:41:02


    新青法院党组坚持不断创新,以开展“群众路线”、“五项提升”、“三个环境”、“三争一竞”各项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措施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典型案例、研究探讨、读书沙龙等活动,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

    一是集中学习。自4月份,我院就进行了科学筹划,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先由党组成员和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又有一定理论功底的业务骨干们于每周五下午为全体干警授课,讲师们提前认真备课,特别是针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采取典型案例分析、相互研究讨论形式学习,学习结束后全院干警还要进行集中考试,对成绩优秀的进行奖励,对不及格的进行处罚。

    二是部门学习。各庭室、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中需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月选择一篇业务理论学习文章,利用部门学习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研讨,确定研讨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学习中人人发言,各抒己见,通过交流学习体会共同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自主学习。干警根据自身成长发展和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每名干警学习自选内容后“写一篇心得体会”,畅谈学习的收获,政工科将干警的学习心得汇总后,从中挑选出优秀者参加“读书交流会”,年底组织召开主题为“学习、分享、成长”的交流会,由读书好、应用好的干警上台介绍学习经验,与大家分享读书学习的技巧、快乐和学以致用的成果,带动全院“人人爱学习、人人会学习”良好氛围的形成。

    我院党组在不断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学习的基础上,更注重法官认真履职的培养和防范,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省法院副院长王树江同志在全省司法讲坛“如何防止冤假错案”讲座,干警们联系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剖析,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将冤错案件挡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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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新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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