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

发布时间:2013-07-25 15:50:08




    黑龙江高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了细化分解,重点围绕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和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五个具体目标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与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领导带头五项基本原则,把党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着力解决司法办案和对下指导中的形式主义、司法办案过程中脱离、漠视群众困难的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文章出处:http://ycflx.hljcourt.gov.cn/manager/index.php?module=Article&controller=ArticleCrud&action=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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