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常说法院是说理的地方,而作为一名法官来讲实现化解矛盾、握手言和才是最终目的。最近,一起赡养纠纷在立案庭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同时也使一家人的亲情得以再续,和好如初。
2013年2月初,立案大厅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看上去八旬老人走路颤颤微微,说话吐字不清楚,经了解,老人现已81岁高龄,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生活不能自理。自七个子女自分家以来,尤其是老伴去世后,他们很少探望老人,赡养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致使老人生活无着落,有病得不到医治,生活艰难。 详细了解情况后,刘庭长通过老人的提供的联系方式,给每个子女进行了沟通,因双方家庭矛盾积怨很深,相互争吵,各不相让。为了化解双方的家庭矛盾,唤回一家人的亲情,刘庭长没有放弃,照往常经验,刘庭长对于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纠纷大都以开展“感情攻势”开始,这次也不例外。
刘庭长首先把话题引到原告当年抚养子女的艰辛上。接着以实例来阐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血浓于水,亲情永远割不断,不能以和老人之间发生的家庭纠纷为由拒绝赡养。最后,又耐心为被告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情况明理释法,经调解,老人七个子女均同意赡养老人,一个濒临瓦解的家庭,经过法院的调解终于唤醒了昔日的亲情。
离开时,原、被告均握着刘庭长的手说:“感谢你们为了我们家庭和睦着想,帮我们化解了家庭矛盾,让 我们亲情再续,在寒冷的冬天,给我们老百姓送来了春天般的温暖!” 作为一名法官,要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认真对待,把心放正,用真心贴近群众,这样才能化解矛盾实现公平公正。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化解,握手言和,自己就有了一种成就感。